各相關部門、各二級學院:
根據(jù)省征兵辦公室、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精神,為做好2015年應征入伍后的學籍保留工作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凡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征入伍的,其本人或者家長可憑有關證件材料到學校辦理保留學籍手續(xù)。
1、入學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武裝部出具的應征入伍證明材料(《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》一式兩份,在入伍地領取并填寫)。
2、《應征入伍通知書》復印件。
3、學校錄取通知書。
二、各二級學院或招生老師收集證明材料,統(tǒng)一上交學校征兵辦公室(保衛(wèi)處郭海躍內(nèi)線2646)審核后,由教務處集中辦理。
三、收集上報材料的截止時間為:9月25日。
四、大學生在學校入伍的(應征地為安徽新華學院),由學校征兵辦統(tǒng)一辦理學籍保留手續(xù)。
五、大學生回原籍應征入伍(應征地為原籍)的,由各二級學院自行辦理保留學籍手續(xù)。
安徽新華學院征兵辦公室
二O一五年九月六日
備注: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,是指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(tǒng)一考試、已被高校錄取但因同時依法應征入伍未到錄取高校報到入學的學生(簡稱入伍高校新生)。